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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月

周晓波:论童诗审美情趣的构成与艺术传达

发布者:漪然

诗歌作为人类艺术地把握世界的精神产品,天生是与美紧密结缘的。谈到诗,人们最深刻的印象自然是“美”,比如一些艺术大师所说的:“诗歌是最美丽的情绪文学的一种。它常以暗示的文句,表白人类的情思,使读者能立即引起共鸣的情绪。——郑振铎语”;“诗是依美学的原理,利用音乐的旋律,将作者的感情、思想、想象,用和谐的文字,主观地批评人生、解释人生,而富有感染性的一种文艺形式。——蒋伯潜、蒋祖怡:《诗》”;“诗和春都是美的化身,一是艺术的美,一是自然的美,也就是诗;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所说的美,才是诗。——公木《诗要用形象思维》[1]。可见诗歌之美是大家共认的,而诗歌美学解析得最多的自然也是它的“美”的各种表现形态,诸如:诗歌的意象美、象征美、情感美、意蕴美、哲思美、音乐美、想象美、修辞美等等。足见诗歌与美是不可分割的,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美的化身,其表现形态最大限度地展现了艺术美的价值体现。

童诗作为诗歌的一个分支,其基本的美学价值的体现应是一致的,但由于其本质特征姓“童”,即接受对象儿童读者的年龄和心理的特殊性,因此在审美的表现形态上自然也就更重视它的儿童性。所谓儿童性就是以儿童为本位,重视儿童的兴趣、需要、想法和理解力。其中兴趣最为重要,因为如果儿童对童诗没有兴趣,你写的童诗吸引不了读者,那么“诗教”便无法发挥。而要儿童对童诗有兴趣,诗本身就应具有足够吸引儿童的趣味。童诗与成人诗诗美表现的最大差异和区别,可能就是童诗特别注重儿童情趣美的构成与传达,这其实也是最能体现出童诗审美价值的核心所在。成人诗所谈的情趣美或许主要指的是性情、志趣或情感、志趣;但童诗的情趣美则主要表现为儿童情趣,即童心与童趣在作品中的艺术传达,与成人诗的情趣美大相径庭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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