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腿叔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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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若莎·阿伯特小姐给长腿史密斯先生的信 弗高森大厦215号 9月24日 亲爱的送孤儿来大学的好心董事, 我终于到了!我昨天搭了4个钟头的火车。那真的很有趣,不是吗?我以前从没搭过火车。 大学真是个好大,好容易把人搞糊涂的地方——我只要一离开房间就会迷路。等我觉得不那么混乱时,我会再写一封信给您;还有到时我会跟您谈谈我的功课。 现在是星期六晚上,而星期一早上才开课。不过我还是想先写封信让我们彼此认识一下。 写信给陌生人是件挺奇怪的事。写信对我来说本来就够奇怪的——我这辈子到现在就写过3封信,所以如果写得不是很标准,请您就睁只眼闭只眼吧。 不过昨天早上出发前,李皮太太跟我很严肃的谈了一会儿。她要我今后都谨言慎行,尤其对有恩于我的好心先生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。我一定记得要非常的“尊敬”。 不过对一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,怎么尊敬得起来?您为什么不挑个有点个性的名字呢? 我这个夏天想了很多关于您的事;这么多年来终于有人对我感到兴趣,这让我觉得好像找到我的家一样。让我觉得有归属感,这是种很舒服的感觉。不论如何,我必须承认,当我想到您的时候,我的想像力起不了什么作用。我只知道3件事情: 1.您长得很高 2.您很有钱 3.您讨厌女孩子 我想我可以称您为“亲爱的恨女人先生”。不过这太侮辱我自己了。或许我可以称您为“亲爱的有钱人”,不过这样又太侮辱您了,好像您惟一值得提的就是钱。此外,“富有”是一种很肤浅的特质。您也许不会一辈子都有钱;有很多聪明人也都在华尔街惨糟滑铁卢。不过您这辈子应该都会长的一样高吧! 所以我决定称您为亲爱的长腿叔叔。希望您别介意。这只是个私底下的小名,我们不跟李皮太太说的。 再两分就要10的钟就要响了。我们的一天被钟声分成好几段。我们吃饭,睡觉跟上课都照着钟声来。这让我生气十足;我随时都像匹野马。 来罗!熄灯了。晚安。 您看我多守规矩,全亏约翰格利尔之家的训练。 您最尊敬的, 乔若莎·阿伯特 致长腿叔叔-史密斯
致 长腿叔叔史密斯先生 10月01日 亲爱的长腿叔叔, 我喜欢大学,也喜欢送我来这的您。我真的非常非常快乐,时时刻刻都兴奋的快睡不着了.您无法想像这里跟约翰格利尔之家是多么的不同。我深深的为所有不是女孩和不能来上大学的人感到难过;我相信您以前读的大学一定没有这么好。 我的房间在新的医务室盖好前,被用来当做传染病房的大楼里。我们这层楼还有另外三个女孩子:一个戴眼镜的高年级女生,老是要人家安静一点,还有两个新生,莎丽·麦克白与茱莉亚·平莱顿。莎丽有一头红发,微扬的鼻子,人很和气。茱莉亚来自纽约第一流的家族之一,还没注意到我。她们住同一间房,那高年级女生跟我住单人房。我猜是注册组的人觉得,让正常家庭长大的女孩跟孤儿住在一起不太妥当。所以您看,还是有好处的。 我的房间在西北角,有两扇窗,景致不错。在跟二十个室友同居了18年后,孤独反而让人可以好好喘口气。我想这是让我认识乔若莎·阿伯特的良机。 我想我会喜欢她的。 您呢? 星期二 她们正在招募新生篮球队,我要去争取这个机会。没错我是长得娇小,不过我反应敏捷,身体强壮。当其他人跳到半空中时,我可以从她们脚底下穿过抢到球。 在秋天午后红黄相间的林边空地上练球真是快乐,大家又叫又笑的。这是我所见最快乐的女孩们了,而我是其中最快乐的一个。 我本来打算写封长信跟您谈谈我的功课(李皮太太说过您想知道的)。不过第七堂课刚结束,再过十分我就要换好运动服在空地上集合了。你希望我会入选的吧? 您永远的 乔若莎·阿伯特 注:莎丽·麦可白刚探头进来,她说“我想家想得快受不了了,你会不会?”我笑了一下,回答不会,我还过得去。至少思乡病是我绝不会染上的疾病:我从没问过有没有人会得“思院病”的,你会吗? 10月10日 大学里真正麻烦的,是大家都认为你应该懂得一些你根本没学过的东西。有时真的是挺恼人的,不过现在只要女孩们提到我不懂的事,我就不说话。回去查查字典。 我在第一天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,有人提到梅特林克*,而我就问她是不是个法国人。这个笑话传遍了整所大学。还好,我在课堂上表现得跟大家一样聪明。甚至比一些人还要好。 莎丽·麦可白帮我在高年级生办的拍卖会上挑了几件家具。她从小到大都在家住,对于家具摆饰颇有概念。如果您这辈子从没拿超过5毛钱,您是很难体会那种购物的乐趣。用一张真的5元钞票去买东西,还能找些零头回来!我向您保证,亲爱的叔叔,我对您给的零用钱真的心存感激。 莎丽算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了,而茱莉亚·平莱顿则相反。注册组安排的室友组合真是奇怪透了。莎丽觉得每件事都很有趣,连“被当”也包括在内。而茱莉亚则觉得每件是都很烦人,她从未试着友善一些。她相信如果您是平莱顿家族的人,您无庸置疑一定可以上天堂的。茱莉亚跟我是天生的敌人。 现在您一定等不及要听听我修了哪些课吧。 拉丁文 法文 几何学 英文 生理学 您的正在受教育的 乔若莎·阿伯特 *梅特林克:比利时作家,因青鸟而声名大噪。 星期三 亲爱的长腿叔叔, 我改名字了。在学校名单上我仍叫乔若莎,不过在其它场合我就叫茱蒂了。要自己为自己取一个小名实在很悲哀,不是吗?不过茱蒂也不是我凭空捏造的。在弗莱迪柏金能流利的讲话前,他就都那样叫我的。 我希望李皮太太以后在给小宝宝取名字时能多用用她的聪明才智。她从电话簿上取我们的姓氏:您要是翻开第一页就会看到阿伯特了。而名字就四处看到就取来用了;乔若莎是她从一块墓碑上看到的。我一直都很讨厌这名字;不过我挺喜欢茱蒂的。这样简单的名字。这名字看就像是那种有一双蓝眼睛,甜甜的,被家人宠坏,什么都不用烦恼过一辈子的女孩子,跟我完全不同的女孩子。能像这样不是很好吗?不管我犯了什么错,都没人可以说是我的家人把我惯坏的。不过假装一下也挺好玩的。以后请都指名写给茱蒂。 (晚餐铃响了,再见) 纯真年代扫校 |